11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廣州致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致遠電子”)及其保薦人中信證券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因此,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
據貝多財經了解,致遠電子于2023年6月21日遞交招股書,準備在創業板上市,原計劃募資8億元,將用于新一代工業智能物聯產品研發項目、EsDA平臺升級研發項目、制造中心升級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特別說明的是,致遠電子經歷了多輪問詢,其中第三輪問詢函于2024年3月下發,但至今未得到該公司的公開回復。另外,致遠電子分別在2023年9月、2023年11年和2024年6月多次更新招股書。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致遠電子成立于2001年5月,共對外投資了6家公司。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周立功,主要股東包括廣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立功科技”)等。
其中,致遠電子曾為立功科技全資子公司,雙方處于產業鏈上下游關系,故存在致遠電子向立功科技(含立功科技的子公司)進行集成電路的關聯采購,以及通過立功科技的銷售網絡進行致遠電子自研產品的關聯銷售的情形。
而在2020年7月,立功科技曾沖刺創業板上市,但于同年11月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對比來看,發行人(即“致遠電子”)的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未發生本質變化,產品分類調整主要系考慮公司業務及產品實質進行的優化。
此前,致遠電子曾有部分專利、軟件著作權和商標自立功科技處無償受讓取得,具體為2021 年1月,立功科技將其名下16項專利權、22項軟件著作權無償轉讓給發行人;此外,立功科技還向發行人轉讓了在經銷致遠電子產品的過程中所使用的相關商標。
2020年和2021年,致遠電子存在部分研發人員曾與立功科技簽署勞動合同,其薪酬福利由立功科技發放的情形,金額分別為724.11萬元和270.52萬元;在轉入發行人前,該部分研發人員主要從事發行人相關產品和技術的研發工作。
基于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致遠電子已將上述研發人員在加入發行人前由立功科技發放的薪酬調整至發行人的研發費用,并由發行人向立功科技結算,并已于2022年結算完畢。另外,致遠電子曾與立功科技共用OA系統,但對流程和權限進行了隔離。
據招股書介紹,致遠電子是一家基于嵌入式系統設計自動化(EsDA,Embeded system Design Automation)技術,面向新能源汽車、光伏儲能、智能制造、醫療設備等領域客戶提供從數據采集、通訊、計算到云服務的工業智能物聯產品的企業。
目前,致遠電子已形成智能AIoT產品線、新能源及汽車通訊產品線、測試測量分析儀器產品線三大產品線。致遠電子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的部分新能源及汽車通訊產品、測試測量分析儀器產品已打破國外壟斷,逐步實現對國外廠商的進口替代。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致遠電子的營收分別為4.15億元、4.85億元和4.7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26億元、1.58億元和1.21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1.22億元、1.56億元和1.15億元。
按收入產品來看,致遠電子的收入由嵌入式板卡及模塊產品線、CAN-bus總線通訊類產品線貢獻。其中,來自嵌入式板卡及模塊產品線的收入分別約2.38億元、2.12億元和1.93億元,分別占其主營業務收入的58.76%、44.37%和41.05%。
致遠電子在招股書中表示,受新能源汽車、光伏儲能等下游行業需求景氣等因素影響,該公司2022年度CAN-bus總線通訊類產品線、測試測量分析儀器產品線收入增長較快;2023 年度,受下游需求波動影響,公司各產品線收入有所波動,主營業務收入整體保持穩定。
本次上市前,致遠電子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周立功、陳智紅。其中,周立功、陳智紅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雙方分別直接持有致遠電子35.81%、31.84%股權,且通過持有致贏投資、立功科技、廣州求遠的股權而間接持有致遠電子2.68%、6.63%股權。
基于此,周立功、陳智紅合計持有致遠電子76.96%股權,為致遠電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致贏投資、立功科技、廣州求遠系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其中,周立功任致遠電子董事長、總經理職務,陳智紅任該公司副董事長。
事實上,周立功和陳智紅曾系夫妻關系。據招股書披露,二人于2022年3月2日協議離婚。致遠電子在招股書中稱,為進一步明確對該公司的共同控制權、保證控制權結構的穩定性和一致性,雙方于2021年12月22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根據《一致行動協議》,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周立功應依據陳智紅的意見進行召集、提案及予以表決。但貝多財經發現,周立功所持致遠電子股權的比例高于其前妻陳智紅。而在管理層面,周立功為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智紅則為副董事長。
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致遠電子說明兩人離婚前簽訂的《一致行動協議》中以第二大股東陳智紅意見為準的原因及合理性,離婚事宜是否影響雙方一致行動的基礎,如何保證《一致行動協議》的有效性和穩定性。
致遠電子在答復時表示,“以陳智紅的意見”為準,主要是基于多年的創業合作伙伴的信任以及在發行人(即“致遠電子”)重大經營決策層面的權力均衡,且陳智紅具備在發行人重大事項決策時所需的相關行業經歷和企業管理經驗。
對于一致性行動關系,周立功、陳智紅雖然由于個人原因結束了婚姻關系,但兩人共同育有一子即周一夫(出生于 1998 年),雙方在血親關系方面具有天然紐帶,具有把發行人做大做強的共同愿景。
而2021年,致遠電子曾大手筆分紅9600萬元,2023年再度分紅4800萬元,這其中的大多數均流向了已經離婚的周立功、陳智紅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