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工商銀行”或“工行”)上海市分行存在“八宗罪”被罰款740萬元,處罰日期為2023年11月8日。
具體來看,工商銀行的“八宗罪”包括:“超越權限開展經營性物業貸款業務”“規將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授信轉授權至支行”“ 經營性物業貸款授信管理嚴重不審慎”“授信決策及管理嚴重不審慎”等。
因此,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740萬元。同時,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時任副行長、行長顧國明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時任副行長周春明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
時任授信審批部總經理邵麗蓉,時任授信審批部副總經理陳喆,時任授信審批部總經理、虹橋開發區支行行長張政,時任授信審批部綜合管理科主管施松淵,時任虹橋開發區支行副行長潘煒俊,時任盧灣支行副行長楊潔等人均被警告,分別被罰款5萬元。
貝多財經了解到,顧國明已于2019年6月“落馬”。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顧國明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對顧國明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顧國明共計受賄1.36億元。顧國明到案后,除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經掌握的涉及586.13萬元賄賂的犯罪事實外,還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其他共計受賄1.31億余元的犯罪事實。審理期間,顧國明的受賄違法所得已基本追繳到案。
近年來,工商銀行“落馬”高管不在少數。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4日披露,中國工商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曉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同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據貝多財經了解,張紅力曾于2010年4月至2018年7月任工商銀行副行長職務。
而在今年9月15日,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落馬。公開信息顯示,劉立憲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貪污賄賂檢察廳副廳長、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檢察技術局局長、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等職。
2003年9月,劉立憲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2005年10月轉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劉立憲還曾擔任工商銀行執行董事職務。
此前的8月27日,工行湖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邱世杰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