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華夏銀行(SH:600015)發布《華夏銀行關于召開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的公告》。公告顯示,華夏銀行將于2023年5月5日召開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據了解,華夏銀行將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該行2022年年度報告。
貝多財經了解到,華夏銀行曾于2023年2月24日公布了該行2022年度業績快報。2022年,華夏銀行的營業收入有所下滑。具體來看,華夏銀行2022年的營收為938.08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958.70億元減少2.15%。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華夏銀行近五年來首次出現收入下滑的情形。
經梳理可知,華夏銀行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收入分別663.84億元、722.27億元、847.34億元、953.09億元和958.70億元,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別同比增長8.80%、17.32%、12.48%和0.59%。
2022年,華夏銀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為250.35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235.35億元增長6.3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251.34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235.77億元增長6.6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末,華夏銀行的資產總額為39001.67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6.09%;負債總額35768.45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5.96%;貸款總額22729.73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2.69%;存款總額20638.74億元,較2021年末增長8.38%。
貝多財經發現,華夏銀行的資產質量有所優化。截至2022年末,華夏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75%,較2021年末的1.77%下降0.02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59.88%,較2021年末提高8.89百分點。
根據計算,截至2022年末,華夏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約為397.77億元,而截至2021年末則為390.73億元,相對增加約7億元。相比之下,華夏銀行截至2020年末的不良貸款余額為379.76億元。
另據了解,華夏銀行還在前不久迎來了新任行長。據華夏銀行2023年4月25日發布的公告,銀保監會已核準關文杰擔任華夏銀行行長的任職資格,任期自核準日2023年4月21日起生效,至第八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公開信息顯示,華夏銀行上一任行長張健華于2022年2月因工作變動原因,辭去該行行長等職務,董事會指定董事長李民吉代為履行行長職責。此后,華夏銀行行長一職一直處于空缺狀態。
2022年11月7日晚間,華夏銀行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同意聘任關文杰為該行行長。據介紹,關文杰曾在中國建設銀行青島市分行任職,后加入華夏銀行青島支行,現任華夏銀行董事、副行長,財務負責人等職務。
而出任華夏銀行行長后,關文杰將不再兼任該行財務負責人一職。作為替代,華夏銀行于2022年11月26日發布公告,稱同意聘任王興國為該行財務負責人,任期自2022年11月25日起,至該行第八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可以預見的是,關文杰作為華夏銀行新行長正式上任后,肩上的壓力并不小。一方面,華夏銀行剛滿30周年。站在變局之中,關文杰需要做出新的突破,才能給予董事會和投資人更好的交代。
另一方面,華夏銀行的業績開始下滑,關文杰需要扭轉這樣的局面。另外,華夏銀行還需要嚴格把握內控問題。在過去的兩年中,華夏銀行及分行等曾多次被處罰,合計被罰沒金額超過1億元。
就在2021年12月,華夏銀行還曾因遭到銀保監會通報。根據通報,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表示,對華夏銀行消保現場檢查發現了七項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違規問題,包:括互聯網貸款利率宣傳不規范;
適當性管理不規范,向個人客戶銷售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向個人貸款客戶搭售人身意外險;格式合同強制客戶接受交叉銷售;違規查詢、存儲、傳輸和使用個人客戶信息;違規向個人客戶收取費用;違規向貸款客戶轉嫁成本。
對此,華夏銀行曾回應稱,針對發現問題逐項列明整改清單和具體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部門和時間進度,從快從實推進整改。華夏銀行方面稱,“目前已完成全部問題整改工作,并逐項有序落實責任追究。”
而在2022年5月12日,華夏銀行南寧分行也曾因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管理不到位信用卡資金被挪用于限控領域;違規以貸轉存滾動辦理存單質押貸款;貸款管理不到位形成不良;員工消費貸款違規挪用于限控領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利用同業存款虛增一般性存款問題屢查屢犯而被罰款285萬元。
2023年以來,華夏銀行也多次被處罰。今年4月19日,銀保監會紹興監管分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夏銀行紹興分行存在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盡職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95萬元。
而在1月10日,華夏銀行福州分行曾因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授信審批不審慎、貸后管理不到位,被罰50萬元;因信用證開證前調查不盡職,華夏銀行福州長樂支行被罰40萬元。
1月16日,因個人貸款調查不盡職,華夏銀行欽州支行被罰款40萬元;3月20日,華夏銀行佛山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3月13日,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華夏銀行佛山分行被罰款50萬元
3月27日,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華夏銀行哈爾濱哈西支行被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