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0天,重慶富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富民銀行”或“富民銀行”)再次被罰。
近日,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渝銀罰決字〔2023〕3號)顯示,重慶富民銀行存在2項違法行為,分別為“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定”和“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管理規定”。
基于此,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對重慶富民銀行作出了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4月6日。而在2023年3月24日,重慶富民銀行也曾遭到重慶銀保監局的處罰。
根據重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渝銀保監罰決字〔2023〕2號),重慶富民銀行存在兩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5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3月24日。其中,重慶富民銀行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為:核心風控外包、貸款“三查”不到位。
而在此前的2021年9月30日,銀保監會公布的信息顯示,重慶富民銀行因存在“兩會一層在互聯網貸款管理流程中履職不到位”“ 存在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等1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重慶銀保監局罰款共計850萬元。
同時,重慶富民銀行多名高管一同被處罰。其中,重慶富民銀行董事長張國祥被罰款50萬元,行長楚龍春被罰款30萬元,副行長鐘子明被罰款20萬元,原應用研發部副總經理李丙洋被警告,以上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9月29日。
另在2020年3月,重慶富民銀行也曾因存在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以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等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警告并罰款184.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0.35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重慶富民銀行成立于2016年8月,是由瀚華金控(HK:03903)、宗申集團、福安藥業(SZ:300194)、渝江壓鑄、海特環保、陶然居和博恩集團等七家民營企業作為股東發起設立的一家民營銀行,注冊資本為30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博恩集團所持有的重慶富民銀行3%股權已于2022年5月19日經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拍賣結束,其中用戶姓名福安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即“福安藥業”)通過競買號H0707于2022/05/19以1.035億元的最高應價勝出。
獲拍重慶富民銀行3%的股權后,福安藥業依然是該行的第三大股東。此前,福安藥業持有重慶富民銀行16%的股權,而博恩集團則持股3%。股權轉讓完成后,博恩集團將不再是重慶富民銀行的股東,而福安藥業的持股比例將增至19%。
另外,博恩集團所持有重慶富民銀行3%的股權對應的市場價為1.166億元,拍賣價格為1.035億元,相對折讓了11.25%(約等同于打9折)。按市場價計算,重慶富民銀行的總估值約為38.874億元,相對注冊成立時增加約29.58%。
據重慶富民銀行2021年年報,截至2021年末,該行的資產總額為541.55億元,同比增長1.84%。2021年,重慶富民銀行的營業收入為19.76億元,同比增長15.25%;凈利潤為3.27億元,同比增長51.10%。
截至2021年末,重慶富民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45%,較2020年末的1.68%下降0.23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為11.27%,較2020年末增長0.18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為206.43%,2020年同期為170.78%。
據此計算,重慶富民銀行截至2021年末的不良貸款余額為5.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