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浙江鴻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禧能源”)及其保薦人中信建投證券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因此,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據貝多財經了解,鴻禧能源于2023年6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創業板上市。本次沖刺上市,鴻禧能源曾計劃募資15億元,將用于新一代N型高效太陽能電池(TOPCon及異質結)項目(第一期),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鴻禧能源對上市的渴求比較迫切。過去一年的時間內,該公司曾多次更新招股書,對應時間分別為2023年12月、2024年1月和2024年3月。另在2024年3月,該公司還就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第二輪問詢函進行了回復。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鴻禧能源成立于2008年5月,前身為浙江鴻禧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興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1.75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李健,股東包括李健、李金喜、張維鳴等。
據招股書介紹,鴻禧能源是一家聚焦于光伏行業的清潔能源服務商,主營業務為太陽能電池片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以及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投資運營、開發建設及服務。目前,該公司已形成“太陽能電池片+分布式光伏電站”雙輪驅動的業務格局。
鴻禧能源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于2021年實現全部產線210mm大尺寸化轉型,并正在積極布局新一代N型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產線。2023年度,該公司具備3GW單晶PERC大尺寸(210mm)太陽能電池片產能。
據介紹,鴻禧能源位于浙江嘉興的4GW TOPCon產線已實現量產及銷售。同時,位于安徽安慶的在建N型電池產線產能達7GW,并已啟動位于浙江嘉興的P型產線向N型產線轉換的技改工作,技改完成后將新增2GW TOPCon產能,均為210mm大尺寸產品。
另外,鴻禧能源還于2012年向下游分布式光伏電站業務拓展,進入分布式光伏電站領域。截至2023年6月末,該公司累計投資并自持運營244個電站,全部為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電站,2023年1-6月加權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已達324.48MW。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鴻禧能源的營收分別約為9.08億元、12.13億元、25.04億元和14.39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79億元、-1.49億元、1.92億元和1.94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5730.71萬元、-5476.30萬元、1.80億元和1.94億元。
按收入結構來看,鴻禧能源的收入主要來自太陽能電池片業務、分布式光伏電站業務。報告期內,該公司的太陽能電池片業務收入分別約為6.02億元、9.14億元、21.94億元和13.07億元,分別占其主營業務收入的68.20%、75.45%、87.94%和91.10%。
鴻禧能源在招股書中表示,太陽能電池片的客戶主要系下游組件廠商,受行業特性決定,該公司太陽能電池片業務客戶集中度較高。報告期內,該公司太陽能電池片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36.90%、68.39%、66.62%和64.62%。
報告期內,鴻禧能源的太陽能電池片需采購硅片、漿料等原材料。受行業特性決定,該公司供應商集中度較高。報告期內,該公司太陽能電池片業務前五大供應商采購占比分別為57.35%、75.15%、73.72%和74.69%。
據招股書披露,鴻禧能源2023年度的營收為23.96億元,較2022年的25.04億元下降4.47%;歸母凈利潤2.52億元,較2022年的1.92億元增長23.93%;扣非后凈利潤2.54億元,同比增長29.08%。
另據介紹,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鴻禧能源曾于新三板掛牌。掛牌期間,原股東徐喜林存在代他人持股的情形,該公司未知悉并及時披露相關代持事項,從而導致該公司于掛牌期間存在不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關于信息披露的要求。
鴻禧能源在招股書中解釋稱,盡管公司已于2018年1月從新三板摘牌,但該公司仍存在可能因股份代持事項信息披露而被行政處罰的風險。截至目前,鴻禧能源暫未因此受到任何處罰。
招股書顯示,鴻禧能源在過去數年也多次發生股權變動。2021年11月,華勤鋼絲繩將其持有的鴻禧能源1176萬股份轉讓給華氣能源,轉讓價格為17元/股(此次股權轉讓系華勤集團內部劃轉)。
同期,杭州智周將其持有的鴻禧能源100萬股股份轉讓給金健峰集團,轉讓價格為12.12元/股;舟山青云將其持有的50萬股份轉讓給李金喜,轉讓價格為12.12元/股。以此來看,三筆轉讓的價格不盡相同。
2022年7月至9月,泉石投資、龐文龍、李健分別將其持有的鴻禧能源50萬股、25萬股份、42萬股轉讓給陜西啟鯤,中泰創投、李健分別將88萬股、28萬股轉讓給安徽十月華氣能源將180萬股、178萬股、118萬股分別轉讓給永康御道、翁天波、葉金攀。
2022年12月,徐喜林與陳祥方、周連根、馬向東、周斌、孫鳳、張健解除股權代持關系,徐喜林將其代為持有的合計100萬股鴻禧能源股份以0元轉讓給前述六名實際出資人,并由前述六人登記成為該公司顯名股東。
2023年3月,周連根、馬向東、周斌、孫鳳、張健分別將25萬股、20萬股、15萬股、10萬股、10萬股代持還原股份全部轉給天津金鯤,徐喜林、平湖三興、平湖新強分別將100萬股、50萬股、14萬股轉給杭州遠寧,平湖新強將30萬股、6萬股分別轉給朱冬偉、趙浩。
2023年5月,李金喜、張維鳴分別將其持有鴻禧能源的2126.08萬股、1850.68萬股股份以0元/股的價格轉讓給李健。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第一輪問詢中要求鴻禧能源說明相關情況。
其中,包括股權代持形成原因及真實性,實際出資來源及合法合規性,實際出資人是否為適格股東,是否存在規避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股權代持是否已徹底清理,周連根起訴徐喜林的原因,上述股東于本次申報前退出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同時,說明申報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入股背景,是否與發行人(即“鴻禧能源”)其他股東、董監高、客戶或供應商及其關聯方存在關聯關系、業務、資金往來;上述股東的入股資金來源、入股價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等。
鴻禧能源方面表示,周連根與徐喜林于2021年6月發生訴訟糾紛,但該訴訟案件不涉及對代持關系真實性、發行人股份權屬的爭議,主要系基于隱名股東對顯名股東表決權行使而產生的爭議。
本次上市前,鴻禧能源的實際控制人為李健、李金喜、張維鳴,三人直接、間接控制該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計為63.30%。據招股書披露,李金喜與張維鳴系夫妻關系,李健系李金喜、張維鳴之子。
其中,李健直接持有鴻禧能源44.73%的股份,李金喜直接持股9.00%,張維鳴直接持股9.00%,三人通過金健峰集團間接控制該公司0.57%的股份。目前,李健為鴻禧能源董事長、總經理,李金喜、張維鳴均為董事。
此前,張維鳴曾任鴻禧能源董事長一職,2010年5月由李健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