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信息顯示,阿拉丁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阿拉丁控股集團”或“阿拉丁集團”)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為20751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案號為“(2024)京0105執7077號”。
根據天眼查風險信息,阿拉丁控股集團現存10條自身風險信息,其中包括一條是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此前,該公司也曾被法院強制執行。另外,該公司存在多則勞動爭議糾紛。
2022年8月,阿拉丁控股集團也曾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為“(2022)京0105執26342號”,執行標的約為18萬元。據貝多財經了解,該案件關聯的是一則勞動爭議,事關該公司時任董事長助理陳某(陳*)。
最終,法院判決阿拉丁控股集團敗訴,撤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原告阿拉丁控股集團與被告陳*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至2020年9月30日。同時,支付被告工資損失、工資差額、加班工資、未休年休假工資等,合計約43萬元。
此前,阿拉丁控股集團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稱,員工陳*于2018年11月26日入職,但其在工作中不能勝任集團董助(人力資源方向)一職,不能夠完成職責所需的相關工作內容等。
據介紹,阿拉丁控股集團曾于2019年4月15日委托相關領導作為公司代表與陳*談話,陳*拒不接受,訛詐公司要求無理賠償,且以“職場語言暴力”為由報警,對相關領導造成人身攻擊,嚴重干擾公司正常辦公秩序。
阿拉丁控股集團方面稱,根據陳*的上述表現,該公司經討論后決定對其予以勸退,并于通知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辦理離職手續。自通知日起,陳*不得再以嘎公司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陳*本人承擔。
而法院則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原告(阿拉丁控股集團)向被告(陳*)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但原告未向該院提交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原告解除與被告的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故原告系違法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天眼查信息顯示,阿拉丁控股集團成立于2012年11月,前身為阿拉丁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陽仁強,股東包括陽仁強、阿拉丁管理咨詢(北京)有限公司等。
據官網介紹,阿拉丁控股集團是一家以金融投資管理和科技創新服務為核心的綜合性集團。目前,該公司直接投資控股以及參股企業逾200家,已戰略投資遠達環保、銀星能源、中鋁國際、航天科技、三元股份等30余家知名上市公司。
同時,阿拉丁控股集團還設立了阿拉丁金融、阿拉丁產業、阿拉丁科技等業務,旗下包括阿拉丁資本、阿拉丁保險經紀、阿拉丁環保集團、阿拉丁能源集團、阿拉丁旅游集團、阿拉丁文化傳媒集團、阿拉丁體育、阿拉丁航空、阿拉丁航天、阿拉丁健康、阿拉丁汽車等。
目前,陽仁強為阿拉丁控股集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