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浙金罰決字〔2023〕14號)顯示,杭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杭銀消費金融”)因存在“兩宗罪”而被處罰。
具體來看,杭銀消費金融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和“貸款利率風險定價機制落實不到位”。基于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對其處以罰款55萬元,處罰時間為2023年10月31日。
據貝多財經了解,這并非杭銀消費金融首次被罰。此前的2018年5月28日,原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杭銀消費金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并形成風險”,被處以罰款50萬元。
同時,杭銀消費金融相關人員方文義因“對杭銀消費金融信貸管理不審慎并形成風險負有直接責任”,被原銀監會浙江監管局處以警告處分,作出處罰決定時間為2018年5月14日。
公開信息顯示,杭銀消費金融成立于2015年12月,經原銀監會批準,是由杭州銀行作為主發起人的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初始注冊資本為5億元,發起股東包括杭州銀行(SH:600926)、西班牙對外銀行、生意寶(SZ:002095)、海亮集團等。
2019年4月,原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同意批復杭銀消費金融將注冊資本增加至12.60億元,新增股東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持股34.92%,成為其第二大股東。其中,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隸屬于銀泰集團。
首輪增資后,杭銀消費金融的注冊資本變更為12.60億元。另在2021年4月,杭銀消費金融再度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增至25.61億元,均由杭州銀行認購。增資后,杭州銀行的持股比例由41.67%變為35.14%。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銀行還于2021年6月受讓海亮集團所持杭銀消費金融全部股份,受讓完成后持股比例增加至37.09%。2021年11月,杭州銀行受讓西班牙對外銀行所持杭銀消費金融全部股份,受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增至42.95%。
換句話說,杭銀消費金融的發起人——海亮集團、西班牙對外銀行均選擇了退出,而其第一大股東杭州銀行則在持續加碼。這意味著,杭州銀行的持股比例大幅增加,對杭銀消費金融的控制權更甚。
業績方面,杭銀消費金融的表現還算不錯。2023年上半年,杭銀消費金融的收入為23.27億元,凈利潤4.00億元。相比之下,其2022年上半年的收入為19.02億元,凈利潤3.06億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該公司的總資產為413.95億元,凈資產53.8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