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港交所披露的信息顯示,美光(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Micron,下稱美光集團或美光眼鏡)在港交所提交招股書,正式沖刺港股上市。
招股書顯示,美光集團為一家眼鏡(即鏡框及太陽眼鏡)設計商及制造商,主要從事為客戶提供眼鏡產品ODM及OEM服務,客戶包括眼鏡產品分銷商、眼鏡零售商、連鎖店、貿易公司及特許品牌擁有者等。
貝多財經了解到,美光集團的前身為東莞美光以及美光眼鏡,其中東莞美光成立于1993年,美光眼鏡于1994年6月在香港注冊成立。當前,美光集團的董事長(董事會主席)為其實際控制人凌靜嫻。
2018年、2019年與2020年度,美光集團的總收入分別約為4.38億港元、4.98億港元及3.20億港元,年內溢利(凈利潤)分別為2559.9萬港元、3602.4萬港元與2289.2萬港元。
其中,大部分收益來自向付運目的地為美國及歐洲的客戶作出的銷售。報告期內來自向美國客戶銷售的收益分別占其總收益的約39.5%、39.2%與35.4%,而來自歐洲客戶的收益則占總收益的約40.4%、44.5%與43.1%。
據了解,美光集團的眼鏡產品可分類為鏡框、太陽眼鏡兩類,并可進一步分為金屬框、膠板框、注塑塑膠框等。其中,鏡框為美光集團的主要營收來源,報告期內的合計占比分別為52.2%、59.9%、66.2%。
根據介紹,美光集團的所有收益均來自向客戶的銷售,與終端客戶(消費者)并無直接聯系。客戶主要為眼鏡產品分銷商、眼鏡零售商、連鎖店等,而彼等以其自有品牌名稱或授權經營品牌名稱出售產品。
美光集團稱,其于往績期間已與五大客戶維持介乎2年至15年的穩定業務關系。其中,源自五大客戶的收益金額合共分別約為3.02億港元、3.52億港元、2.36億港元,分別占其當期收益總額的約68.8%、70.6%與73.7%,相對較為集中。
美光集團在提示客戶集中度高的風險時表示,其無法保證未來將能夠與主要客戶維持良好的業務關系。五大客戶并無責任繼續按與過去相若的水平向該公司下達采購訂單,也可能不再向其下達采購訂單。
對應的是,美光集團的總采購額分別約為3.11億港元、3.40億港元與2.22億港元,其五大供應商所占的采購額合共約為2.63億港元、2.88億港元與1.87億港元,分別占其同期的總采購額約84.5%、84.5%與84.5%。
數據顯示,美光集團采購的物料主要包括膠板、金屬、塑膠粒、鏡片、配件及配飾、包裝物料等。報告期內,其原材料總成本分別為約4470萬港元、5160萬港元、2470萬港元,分別占其銷售總成本的約12.5%、12.9%與9.9%。
股權方面,IPO前,美光集團的控股股東為凌靜嫻,其通過Abundance Lights持有美光集團72%的股份;鐘浩良持有8%的股份;劉焱及彭莎夫婦通過Primecomm持有該公司20%的股份。
IPO后,凌靜嫻將擁有美光集團已發行股本合共54%權益,并于上市后通過Abundance Lights成為該公司控股股東。同時,Primecomm持有15%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