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動時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云動時代”)和華泰聯合證券簽署了A股上市輔導協議之終止協議。就此,華泰聯合證券終止為云動時代提供上市輔導保薦。
公告顯示,云動時代與華泰聯合證券經友好協商,基于云動時代發展戰略和資本運作路徑的考慮,決定終止于2021年4月8日簽署的輔導協議。輔導至今,雙方合計合作時間約為7個月。
工商信息系統,云動時代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互聯網場景營銷服務運營商。,注冊資本為6102.5701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海方。其中,張海方合計持有該公司56.6722%的股份,為實際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這并非云動時代首次就上市輔導一事與輔導機構“分手”。此前的2020年9月,云動時代曾與招商證券簽署關于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輔導協議。
而在2021年初,由于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云動時代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及其發展規劃等諸多因素,和招商證券終止了合作關系。隨后的2021年4月,云動時代則“牽手” 華泰聯合證券重啟IPO計劃。
根據介紹,云動時代以多維流量和企業客戶資源為依托,以技術研發和產品運營為引擎,以5G+IoT布局為延伸,打造數字智能化系統,為客戶提供兼具競爭力和性價比的互聯網營銷產品、服務與整體解決方案。
云動宣稱,其堅持“數據重構商業,流量改變未來”的理念, 以自主創新模式整合PC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和5G+IoT資源,把控多場景流量入口,打造全新的互聯網企業生態服務平臺。
值得一提的是,云動時代曾因一則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被三六零關聯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智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奇虎公司、奇智公司”)列為被告,要求云動時代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產品。
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稱,經調查,未經其許可,二三四五集團公司、二三四五科技公司(以下統稱“二三四五”)均發行了一款侵害涉案專利權的產品,并通過云動時代公司等多種渠道向第三方提供涉案產品。
對此,奇虎公司、奇智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二三四五停止侵權行為,并共同賠償因其侵權行為給奇虎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1000萬元。同時,要求云動時代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產品。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京民轄終65號】顯示,該法院認為,云動時代公司雖然在其網站提供免費的軟件下載服務,但仍存在通過前述間接方式盈利的可能,并因此承擔相應的侵權法律責任。
法院還表示,雖然云動時代公司是否構成該條款規定之侵犯發明專利權行為,并因此承擔侵權責任,以及所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比例、范圍等,還應待到實體審理階段進行審查裁判。
不過,該案件最終以奇虎公司、奇智公司撤訴而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