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貝多財經
6月11日,新恒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恒匯”,SZ:301678)啟動申購,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本次上市,新恒匯的發行價為12.80元/股,發行數量為5988.8867萬股,預計募資總額約7.67億元,募資凈額約6.82億元。

據貝多財經了解,新恒匯于2022年6月申報材料,報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募資5.19億元。其中,4.56億元將用于高密度QFN/DFN封裝材料產業化項目,6266.12萬元用于研發中心擴建升級項目。
2023年3月,新恒匯上會并順利通過。其中,上市委現場重點關注了該公司的第一大客戶問題、控制權穩定性問題、主營業務收入及毛利率問題等。關于,第一大客戶問題,新恒匯實際控制人之一任志軍曾擔任其第一大客戶紫光同芯母公司紫光國微的副董事長、總裁。
2018年1月,任志軍從紫光國微離職。對此,上市委現場要求新恒匯結合任志軍的任職經歷等,說明向紫光同芯銷售智能卡模塊毛利率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銷售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調節收入的情形等。
關于控制權穩定性問題,虞仁榮、任志軍為新恒匯的控股股東及共同實際控制人。2018年,任志軍受讓新恒匯股權的約1.16億元來源于虞仁榮提供的借款,期限為5年。此外,該公司存在為虞仁榮、任志軍拆借資金等財務內控不規范情形。

對此,要求新恒匯結合償債能力、還款付息情況等,說明虞仁榮提供借款的原因與合理性、任志軍償還大額債務的可行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安排,是否影響股份權屬清晰,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等。
據此前新恒匯回復函,此除重大事項決策外,虞仁榮未參與到發行人(即“新恒匯”)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也未曾到新恒匯辦公場所進行日常辦公。此外,虞仁榮未在發行人領取報酬。
考慮到客觀因素限制,為有效整合資產,做大做強企業,在任志軍牽頭邀請虞仁榮共同投資收購新恒匯之時二人便達成一致意見,即任志軍從紫光國微離職全職加入新恒匯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據介紹,任志軍在收購完成后于2018年1月起入職新恒匯,經股東(大)會及董事會選舉,一直擔任發行人的董事長,參與該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并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
據招股書披露,為籌集收購新恒匯有限的股權轉讓款,新恒匯共同實際控制人之一任志軍以向虞仁榮借款方式籌集相關資金導致負有大額債務。截至招股書簽署日,負債本金余額為1.16億元,借款最晚還款日為2029年1月25日。
新恒匯方面稱,經協商一致,該公司上市后,任志軍計劃利用分紅款優先償還上述借款本息,并在符合規則及相關承諾的前提下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將部分發行人股份轉讓給虞仁榮以歸還剩余借款本息,交易價格由雙方參照大宗交易前一日股票收盤價格協商確定。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任志軍直接和間接持有新恒匯股份34,688,638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14.48%(假設公司發行新股5988.8867萬股)。經測算,任志軍執行上述還款計劃后,其持股比例預計將由14.48%下降至11.80%。
新恒匯在提示“實際控制人負有大額負債的風險”時表示,為滿足債務清償需求,任志軍股票減持比例較高,且任志軍所持發行人股票的市場價值受到二級市場價格波動等影響,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同時,新恒匯方面稱,如發行人上市后股票市場價格大幅下跌,可能會導致任志軍需要向虞仁榮轉讓更多股票來償還債務,同時也存在還款計劃無法有效執行的風險。這將對任志軍的持股和實際控制人地位產生不利影響。

而除了持有發行人股份外,任志軍還擁有多種可處置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房產、股權投資等。新恒匯稱,其可通過資產處置變現、銀行貸款、公司上市后現金分紅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保證償債能力,具備按期對所負債務進行清償的能力。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新恒匯成立于2017年12月,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前身為淄博新恒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1.8億元,法定代表人為任志軍,主要股東包括虞仁榮、任志軍等。

新恒匯設立初期,主要經營性資產來源于恒匯電子、凱勝電子。2017年,受山東淄博當地“擔保圈”問題的影響,恒匯電子和凱勝電子(均為陳同勝實際控制)陷入債務危機,擬尋求通過重組的方式解決兩家公司的經營困境。
最終,恒匯電子以部分經營性資產,陳同強和淄博志林堂以現金共同出資設立新恒匯,其中恒匯電子持有新恒匯90.29%股權,陳同強持有新恒匯5.83%股權,淄博志林堂持有新恒匯3.88%股權。新恒匯設立時,控股股東為恒匯電子,實際控制人為陳同勝。
2018年1月,投資人(包括虞仁榮、任志軍、上海矽澎)以4.65億元受讓恒匯電子持有的新恒匯90.29%股權。轉讓完成后,恒匯電子不再持有新恒匯的股權。其中,恒匯電子所得股權轉讓款專項用于解決恒匯電子、凱勝電子的各項債務問題。
重組過程完成后,恒匯電子、凱勝電子的主要業務和資產全部轉移至新恒匯,恒匯電子、凱勝電子已不從事生產經營性業務。同時,新恒匯的實際控制人由陳同勝變更為虞仁榮、任志軍,陳同勝僅在新恒匯擔任顧問一職,不再參與公司具體的經營管理工作。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虞仁榮、任志軍為新恒匯的控股股東及共同實際控制人。其中,虞仁榮直接持股31.41%,通過馮源繪芯間接持股0.53%,合計持股31.94%;任志軍直接持股16.21%,通過共青城志林堂間接持股3.10%,合計持股19.31%。
目前,虞仁榮為新恒匯董事,任志軍為該公司董事長。特別說明的是,虞仁榮也是A股上市公司韋爾股份(SH:603501)的實際控制人,并擔任韋爾股份的董事長。相比之下,任志軍曾任紫光國微副總裁、總裁、副董事長兼總裁等職務。
據招股書介紹,新恒匯是一家集芯片封裝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與封裝測試服務于一體的集成電路企業。新恒匯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智能卡業務、蝕刻引線框架業務以及物聯網eSIM芯片封測業務。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新恒匯的營收分別約6.84億元、7.67億元和8.42億元,凈利潤分別約1.11億元、1.53億元和1.86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約1.04億元、1.49億元和1.73億元。

同時,新恒匯預計其2025年的收入約為9.56億元,較2024年的8.42億元增長13.56%;預計凈利潤約為1.95億元,同比增長5.10%;預計扣非后凈利潤約為1.86億元,同比增長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