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西銀保監局公布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晉商消費金融”)報送的《關于惠康擬任總裁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批復結果。結果顯示,惠康的晉商消費金融總裁任職資格獲得核準。
據貝多財經了解,惠康曾任上海尚誠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即“尚誠消費金融”)副總經理一職。信息顯示,惠康于2019年9月獲得上海銀保監局核準擔任尚誠消費金融副總經理職務,一同獲得核準的還有趙燦(副總經理)。
本次加入晉商消費金融,意味著該公司的管理層再次“換血”。此前的2019年,晉商消費金融曾向山西銀保監局報送《關于李文莉同志擬任董事長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而在2019年6月,山西銀保監局則發函稱“不予核準李文莉董事長任職資格”。
根據山西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不予核準李文莉任職資格的批復》,經審核,由于李文莉不符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不予核準李文莉董事長任職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尚未獲得山西銀保監局核準的情況下,晉商消費金融的工商登記信息已經發生了變更。此外,據山西省互聯網協會官方公眾號2019年5月21日消息,李文莉已經以晉商消費金融董事長的身份出席相關簽約儀式。
根據公開信息,晉商消費金融曾在2019年5月發生工商變更,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王培明變更為“李文莉”。據了解,王培明任晉商銀行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而李文莉曾擔任晉商銀行審計部總經理職務,擬任晉商消費金融新董事長。
據原銀監會發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獲得任職資格核準,在獲得任職資格核準前不得履職。
而由于李文莉的任職資格未能獲得山西銀保監局核準,后在2019年10月,山西銀保監局核準趙基全的晉商消費金融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信息顯示,趙基全曾在晉商銀行任職,于2019年5月成為晉商消費金融的高管。
據了解,晉商消費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是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成立的全國第14家消費金融公司。信息顯示,晉商消費金融的股東包括晉商銀行、宇信科技等。其中,晉商銀行持股40%,宇信科技通過天津宇信易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業績方面,據宇信科技財報披露,晉商消費金融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5.50億元,凈利潤0.61億元。相比之下,晉商消費金融2019年、2020年的收入分別為3.72億元、5.4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0.52億元、0.54億元。
據山西省銀保監局發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通報》,在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訴集中于晉商消費金融,為183件,環比增長2.81%,占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訴總量的97.34%,且在山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訴量中排名第二。
另據貝多財經了解,晉商消費金融曾在2022年3月收到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的罰單。因未按規定將異議處理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未準確報送個人信用信息,晉商消費金融被處罰款49萬元,處罰時間為2022年3月17日。
而在2021年上半年,晉商消費金融還曾因“個人征信報告出現侮辱性字眼”問題沖上熱搜。據人民網報道,江蘇房女士在查詢個人征信報告時,發現工作單位中被寫明“專業做雞十年”,上傳該條工作信息的正是晉商消費金融。
此后,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8日、5月25日先后兩次約談了晉商消費金融相關責任人,并于2021年25日發布公告稱會在事件情況調查核實后,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據報道,房女士曾向晉商消費金融申請貸款,現剩本息7萬余元未還。發現個人征信報告中出現侮辱性信息后,房女士要求晉商消費金融刪除相關信息,并賠償精神和名譽損失。最終,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已責令晉商消費金融刪除了房女士的“相關職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