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報,依法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處罰公告顯示,責令騰訊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
據了解,該案為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第一起案件。責令騰訊解除獨家版權等措施將重塑相關市場競爭秩序,降低市場進入壁壘,使競爭者均有公平觸達上游版權資源的機會等。
根據處罰公告,市場監管總局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30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
其中,包括不得與上游版權方達成或變相達成獨家版權協議,或其他排他性協議,已經達成的,須在本決定發布之日起30日內解除,與獨立音樂人或新歌首發的獨家合作除外。
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當事人優于其他競爭對手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范圍、授權金額、授權期限等,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協議或協議條款。已經達成的,須在本決定發布之日起30日內解除。
同時,不得通過高額預付金等方式變相提高競爭對手成本,排除、限制競爭。另,對涉案當事人騰訊處以50萬元罰款。市場監管總局要求騰訊及其關聯公司須在10日內對照上述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上報。
此外,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對此,騰訊方面回應稱,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依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
騰訊方面在7月24日的公告中表示,其將壓實責任,與騰訊音樂等關聯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確保整改到位。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通報,2016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在相關市場份額分別為30%和40%左右,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并,獲得較高的市場份額,集中后實體占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
因此,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其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或要求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交易條件,也可能有能力通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版權付費模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在此之前,騰訊牽頭的虎牙、斗魚合并案也被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禁止。市場監管總局認為,此項集中(虎牙、斗魚合并)對中國境內游戲直播市場和網絡游戲運營服務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對于斗魚虎牙合并被否一事,騰訊方面曾在7月10日發布公告表示,其已經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騰訊將認真遵守審查決定,積極配合監管要求,依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