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行星
來源|貝多財經
近日,風華秋實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風華秋實”)再次向港交所主板遞交上市申請,同人融資有限公司為其獨家保薦人。
貝多財經了解到,風華秋實曾分別于2021年1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2022年4月和2022年11月先后五次沖擊上市,但均已“失效”,此次是風華秋實又一次提交招股書,更新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財務數據等信息。
據招股書介紹,風華秋實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在中國經營超過10年的音樂娛樂服務供應商,主要專注于自主經營的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制業務,輔以演唱會主辦及制作及藝人管理業務。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風華秋實的營業收入分別為人民幣7056.1萬元、8185.8萬元和9484.5萬元,凈利潤分別為4271.7萬元、3353.3萬元和3104.6萬元。
不難看出,風華秋實在報告期內出現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形,甚至是凈利潤持續下滑。報告期內,風華秋實的毛利率分別為80.7%、83.7%和61.5%,其中2022年同比減少22.2個百分點。
一、主營業務“一家獨大”
風華秋實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主要從事三大業務板塊。其中,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制為其主要業務板塊,演唱會主辦及制作和藝人管理則屬于輔助板塊,三個業務分部獨立,同時各板塊功能又能起到相互促進及加強的作用。
而招股書顯示,風華秋實的主要收入高度依賴授出音樂版權及錄制業務。報告期內,來自該分部的收入分別約為人民幣6876.5萬元、7370.8萬元和9057.2萬元,分別約占總收入的97.5%、90.1%和95.5%。
其中,授出音樂版權的占比最高。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風華秋實的授出音樂版權收入分別為5232.4萬元、6016.0萬元和6078.2萬元,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4.2%、73.5%和64.1%。
作為音樂版權之源的音樂庫,風華秋實包含的音樂作品數量分別從413部增加至680部及885部。而曾經是該公司最大收入的演唱會主辦及制作板塊,卻因COVID-19的爆發陷入了停滯,近年占主要收入的比重不到1%。
根據灼識咨詢報告,按2022年中國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制產生的收益計,風華秋實在400多間音樂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4位,市場份額約為0.6%,并在總部位于中國的200多間音樂唱片公司中排名第3位,市場份額約為1.5%。
不難看出,比起“相輔相成”的美好愿景,主營業務“一家獨大”似乎更能夠形容風華秋實的現狀。此外,風華秋實還有部分收入由藝人管理貢獻,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5%、9.3%和3.8%。
對此,風華秋實在招股書中樂觀地表示,受到多元音樂傳播渠道及音樂版權需求不斷增加的驅動,中國音樂版權行業市場規模預期將維持高增長率并于2027年達約人民幣375億元。
風華秋實認為,這一市場增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流通的音樂作品數量的增加及每件音樂作品的版權費用,伴隨著該公司音樂庫中音樂作品數量的增加,其與營運各類數碼串流平臺的主要客戶簽訂的授出音樂版權合約中的最低保證版權費也逐年增加。
二、依賴頭部藝人IP與客戶
特別說明的是,風華秋實旗下擁有包括鹿晗、黑豹樂隊、郝云在內的16名音樂人和10名練習生。
據招股書披露,風華秋實的業務發展與其核心藝人鹿晗的事業發展高度綁定。報告期內,鹿晗直接應占收益金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496.1萬元、757.5萬元和1534.7萬元,分別占其總收入的21.2%、9.3%和16.2%。同時,支付予鹿晗集團的總采購成本分別占其總采購成本約29.5%、16.1%和7.9%。
風華秋實亦在招股書中坦言,其業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鹿晗的知名度及聲譽,倘若有任何對鹿晗的知名度產生持續負面影響的事件發生,該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及與主要客戶的關系都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風華秋實雖有鹿晗這塊“金字招牌”,但其自身并未獨立構成完整的藝人培養體系,更多的是對鹿晗這一頭部藝人IP及其所帶來商業價值的單方面依賴。正因如此,該公司也未能搭上“偶像經濟”“選秀元年”的順風車,借勢培養出新一代的核心藝人。
或許是意識到這一缺陷,風華秋實成立了東陽飛帆,以發掘及招募潛在新藝人并提供培訓班,持續甄選和招徠擴大其藝人組合,以提升藝人商業價值及公眾認受性,以此來減低公司對鹿晗的依賴。
此外,貝多財經注意到,風華秋實的營收也高度依賴其主要客戶X(即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下稱“騰訊音樂”)。招股書顯示,騰訊音樂在2020年至2022年貢獻的收益分別占風華秋實總收入的約68.1%、38.1%和40.2%。
需要指出的是,早在2017年,中國國家版權局已告知音樂公司避免將獨家音樂版權交給線上音樂供應商。這意味著,隨著反壟斷管制的推進,“獨家音樂版權”的概念或將逐漸退出市場,隨著過高的客戶集中度而來的,將是盈利模式單一、盈利能力依賴頭部客戶的弊病。
對此,風華秋實在招股書中表示,其在將強化其財務情況,使之能夠為音樂庫的充實奠定基礎,以吸引新客戶委聘該公司的音樂作品授權等,在持續擴充業務的同時,維持與客戶的業務關系,以減低對騰訊音樂的依賴。
三、創始人李輝直接持股20.80%
本次上市前,李輝、唐宇嘯、邊振民、唐海珍、黃楨峰、吳軍分別直接持有風華秋實20.8%、15.36%、4.80%、4.8%、3.84%和2.40%的股份,并通過ZSFH Limited間接持股28%,合計控制風華秋實80.00%的股份。
上述股東為一致行動人(李輝可全權酌情作出最終決策),為一組控股股東。其中,李輝為風華秋實創始人、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即董事長),黃楨峰、吳軍均為該公司非執行董事。
此外,三七互娛旗下的安徽尚趣玩通過創世破曉對風華秋實的持股比例為20.00%。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風華秋實頭部藝人IP的鹿晗曾是其子公司東陽飛帆的重要股東。
天眼查信息顯示,2018年,風華秋實子公司上海風華秋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風華”)與鹿晗曾控股的東陽弘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東陽弘垣”)以各出資50%的形式聯合成立了東陽飛帆,主要從事音樂錄制和藝人培訓。
東陽弘垣成立之初,其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均為鹿晗,首次參股持股比例達99.99%。而在2022年9月,鹿晗退出東陽弘垣,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高蘇堯,持股比例達99.9%,另一位股東為鄒雪昕,持股0.1%。
而在2019年12月,上海風華與當時于東陽飛帆持股5%的李靜玉簽訂一致行動協議。此后,上海風華在東陽飛帆的股東會議上將行使53.45%投票權,東陽飛帆被列為風華秋實的附屬公司。
此后,鹿晗并未再與風華秋實存在股權或管理上的聯系,兩者間的合作僅限于授出音樂版權及錄制,以及演唱會主辦與制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