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深圳威邁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邁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遞交招股書(上會稿)。這意味著,威邁斯將接受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的現場審議。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暫未披露威邁斯的上會日期。
據貝多財經了解,威邁斯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遞交招股書。本次沖刺上市,威邁斯計劃募資13.32億元,其中6.20億元用于新能源汽車電源產品生產基地項目,2.12億元用于龍崗寶龍新能源汽車電源實驗中心新建項目,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天眼查信息顯示,威邁斯成立于2005年,前稱為深圳威邁斯電源有限公司。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3.79億元,法定代表人為萬仁春,股東包括萬仁春、劉鈞、同晟投資、豐圖投資、廣汽資本、深創投等。
據招股書介紹,威邁斯專注于新能源汽車領域,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相關電力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車載電源的車載充電機、車載DC/DC變換器、車載電源集成產品,電驅系統的電機控制器、電驅總成,以及液冷充電樁模塊等。
此前,威邁斯曾于2019年6月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申請文件,準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但首發審核未通過,于2020年8月被否。直至2022年6月,威邁斯則轉戰科創板,并更換了保薦機構。
此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曾要求威邁斯說明更換保薦機構的具體原因,與現保薦機構簽訂輔導協議的過程、對應時間及參與人員,簽訂輔導協議后從事的具體工作,是否進行充分盡職調查及內部立項、質控、內核等把控工作,是否利用了國信證券盡職調查等工作成果。
同時,要求威邁斯說明兩次申報文件的主要差異,重合年份財務數據大幅變化的原因,前次申報被否的主要問題,相關問題是否得到解決或已整改完畢,并要求保薦機構說明是否獨立審慎核查,是否勤勉盡職,是否存在核查證據依賴申報會計師及前次申報保薦機構的情況。
招股書顯示,威邁斯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29億元、6.57億元和16.95億元;凈利分別為3413.80萬元、551.12萬元和7137.09萬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2635.99萬元、-866.92萬元和6494.05萬元。
2022年上半年,威邁斯的營業收入約為15.02億元,凈利潤約為1.23億元,扣非后凈利潤約為1.19億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威邁斯的資產總額約為31.87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約為8.58億元。
報告期內(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威邁斯向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合計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2.32%、72.42%、67.27%和55.93%,該公司對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相對較高。
值得一提的是,威邁斯的主營業務毛利率持續下降。報告期內,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率為24.71%、26.05%、21.87%和20.38%,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下降,主要受原材料價格、產品銷售價格下調壓力、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等多種因素影響所致。
貝多財經發現,車載電源板塊下的車載電源集成產品、車載充電機為威邁斯的主要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威邁斯來自車載電源集成產品的收入分別為2.91億元、3.99億元、13.70億元和13.21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0.02%、60.88%、81.05%和88.25%。
同期,車載充電機業務為威邁斯貢獻的收入分別為2.72億元、1.21億元、8309.95萬元和4458.84萬元,占比分別為37.36%、18.44%和4.92%。不難看出,威邁斯的車載充電機業務收入在逐步萎縮,下滑較為明顯。
此外,威邁斯還有部分收入來自工業電源業務。報告期內,威邁斯來自工業電源業務的收入分別為1.19億元、1.00億元、5093.83萬元和2492.59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6.34%、15.33%、3.01%和1.66%,持續下滑。
威邁斯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在車載電源行業深耕多年,已成為小鵬汽車、理想汽車、合眾新能源、零跑汽車等造車新勢力以及上汽集團、吉利汽車、奇瑞汽車、長安汽車等眾多知名車企的核心供應商。
據介紹,威邁斯的800V車載集成電源產品已獲得小鵬汽車、理想汽車、嵐圖汽車等客戶的定點,其中小鵬G9車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為國內首批基于800V高壓平臺的新能源汽車車型之一。
威邁斯在招股書中表示,該公司突出的研發創新能力使公司積累了眾多境內外專利。截至2022年6月30日,該公司取得授權專利261項(其中境內發明專利33項、境外發明專利10項),以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166項。
智慧芽數據顯示,威邁斯共有423項專利申請信息,其中發明專利210項,占比49.65%。通過算法分析,該企業的專利布局主要專注在車載充電機、控制器、轉換電路、電動汽車、變壓器等技術領域。
本次上市前,威邁斯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萬仁春。根據招股書介紹,萬仁春直接持有該公司21.3625%股權。同時,萬仁春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控制倍特爾、特浦斯、森特爾三個員工持股平臺,間接控制該公司21.4099%的表決權。
據此,萬仁春直接和間接控制威邁斯42.7724%的表決權,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當前,萬仁春為威邁斯董事長;劉鈞為董事、總經理,直接持股比例為7.23%。據了解,萬仁春、劉鈞均曾在華為旗下深圳市華為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任職。
2000年3月,艾默生網絡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華為電氣技術有限公司,現名為“維諦技術有限公司”)成立后,萬仁春、劉鈞均加入該公司。2009年,萬仁春辭職并加入威邁斯,劉鈞則于2011年加入威邁斯。
除了萬仁春、劉鈞外,曾在艾默生網絡能源有限公司任職的還有威邁斯董事、副總經理馮穎盈;董事、深圳研發中心總監楊學鋒;董事、副總經理姚順等人。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曾要求威邁斯說明其知識產權是否涉及其他單位職務發明,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等。
威邁斯則表示,該公司持有的專利未涉及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原任職單位的職務發明,該公司與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原任職單位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