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多年,四川沃文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川沃文特”或“沃文特”)的IPO進程停止了。
據貝多財經了解,沃文特于2021年6月30日遞交申請材料,準備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并于2022年7月26日獲得上市委會議審議通過,原計劃募資5.3129億元。2022年10月,沃文特就進入了提交注冊階段,后多次更新。

時間來到2024年7月,沃文特第五次遞交招股書(注冊稿)。而在2025年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沃文特及其主承銷商國金證券主動要求撤回注冊申請文件。因此,證監(jiān)會決定終止其發(fā)行上市的注冊程序。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沃文特成立于2006年10月,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4295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張其勝,主要股東包括張其勝、唐前成、楊龍賢、成都恒冠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等。

據招股書介紹,沃文特的主營業(yè)務為從事體外診斷儀器、試劑和耗材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及非自產體外診斷產品的代理業(yè)務,是一家為醫(yī)學檢驗提供自動化檢驗解決方案和診斷產品的企業(yè)。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沃文特的營收分別約為4.79億元、5.83億元和5.63億元,凈利潤分別約為7337.81萬元、7723.37萬元和7602.22萬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約為6629.06萬元、6715.31萬元和6486.66萬元。

目前,沃文特的主營業(yè)務收入包括自有產品和代理產品銷售收入。報告期內,該公司代理產品業(yè)務收入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9.49%、46.48%和33.29%,毛利占比分別為37.22%、28.42%和20.65%,代理業(yè)務收入比重及毛利占比總體減少。
就業(yè)務類型而言,沃文特更像是一家銷售型企業(yè),而非研發(fā)型企業(yè)。特別說明的是,沃文特在早期招股書(注:均為申報稿)中將自身的行業(yè)分類表述為“醫(yī)藥制造業(yè)(C27)”,而招股書(上會稿)則改成了“批發(fā)業(yè)(F51)”。
沃文特在招股書中表示,報告期內發(fā)行人(即“沃文特”)自有產品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但自有產品收入對代理產品收入未形成絕對的規(guī)模優(yōu)勢,同時在 2022 年 1-3 月發(fā)行人代理產品收入占比為 52.70%,發(fā)行人行業(yè)分類為代理產品業(yè)務所在行業(yè)“F51 批發(fā)業(yè)”。
事實上,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第一、第二和第三輪問詢函中均要求沃文特說明行業(yè)分類的準確性。但沃文特則認為,該公司按照業(yè)務發(fā)展特點、收入和利潤結構占比情況以及參考行業(yè)案例確定發(fā)行人行業(yè)為“醫(yī)藥制造業(yè)”具有合理性。
而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fā)行上市審核規(guī)則》(深證上[2023]94號),發(fā)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的,應當結合創(chuàng)業(yè)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關行業(yè)范圍,依靠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創(chuàng)意開展生產經營,具有成長性等事項,進行審慎評估。
值得一提的是,沃文特曾與北交所上市公司——成都成電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成電光信”,BJ:920008)對簿公堂。其中,成電光信原租賃倉庫所在地——成都市高新西區(qū)“博力科技園”(西芯大道6號)于2020年1月8日發(fā)生火災事故。
不過,該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也未對成電光信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根據調查情況,起火點不在該公司承租倉庫范圍,起火原因為建筑內部吊頂上部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事后各方無法就損失評估及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2020年7月17日,成電光信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將四川博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博力集團”)、成都柯尼特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更名為“四川沃文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沃文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沃文特技術”)列為被告。
其中,成電光信要求被告方賠償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3,386,175.20元(約338.6萬元)及自該公司主張權利之日起算的逾期利息。2021年11月19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方不服一審判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2022年6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2022)川01民終106號),判決沃文特、四川沃文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賠償成電光信約110.1萬元。
同時,判決博力集團賠償成電光信約165.2萬元,另退還租賃保證金3萬元,合計約168.2萬元。其中,成電光信于2022年7月13日收到沃文特賠償款110.8萬元,2023年7月收到博力集團賠償款及退還租金約169.2萬元,2023年收到利息11.5萬元。
據沃文特招股書披露,博力集團為該廠房出租方,四川博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電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大海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乘風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和沃文特以及沃文特技術為承租方或使用方。
2020年3月,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隊2020年3月6日出具的高消火認字[2020]第0003號《火災事故認定書》,起火原因為發(fā)行人(即“成電光信”)承租房間南側吊頂上部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
根據評估結果,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評估價值總計2264.57萬元,其中沃文特技術損失財產評估價值為150.04萬元。其中,一審法院判決沃文特及沃文特技術需支付金額約316.9萬元。
隨后,沃文特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沃文特及沃文特技術的賠償責任,應由博力集團負擔其過錯引發(fā)火災并致火災損失擴大的全部責任;博力集團和四川博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也提出上訴,請求由沃文特及沃文特技術承擔案涉火災事故的全部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2022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對責任分擔比例進行了調整,由出租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發(fā)行人承擔40%的賠償責任。2022年8月,沃文特提出申請再審,但遭到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
另外,成都西南交大海德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財產損害賠償一案,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對博力集團、沃文特及沃文特技術名下財產在650萬元范圍內予以保全。
基于此,法院裁定對沃文特技術銀行存款凍結650萬元,凍結期限一年(自2021年6月9日起算)。同年7月,根據變更保全請求,裁員裁定對沃文特技術350萬元銀行存款和博力集團300萬元銀行存款予以凍結,凍結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2日起算)。
同時,解除原對沃文特技術650萬元銀行存款的凍結。截至招股書簽署日,沃文特技術350萬元銀行存款已解凍。換句話說,沃文特技術仍有300萬元銀行存款處于凍結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