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浙江浙能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能燃氣”)及其保薦人中金公司主動要求撤回注冊申請文件。因此,證監會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注冊程序。

據貝多財經了解,浙能燃氣于2022年7月預披露招股書,準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23年3月平移遞交招股書,并于2024年1月26日上會通過。本次沖刺上市,浙能燃氣原計劃募資8.52億元。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浙能燃氣成立于2010年11月,前身為浙江省能源集團城市燃氣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1.29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陳方正,主要股東包括浙能集團、中石化長城燃氣投資有限公司等。

據招股書介紹,浙能燃氣的主營業務為城鎮燃氣輸配、銷售,用戶配套工程安裝服務,經營區域涉及杭州市、紹興市、麗水市、湖州市、嘉興市、金華市、寧波市、溫州市、衢州市、臺州市等10個地市。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浙能燃氣的營收分別約為51.02億元、72.69億元和67.67億元,凈利潤分別約為3.55億元、2.79億元和3.88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約為2.29億元、1.77億元和2.59億元。

招股書顯示,浙能燃氣的主要產品及服務為天然氣銷售和天然氣工程安裝服務。報告期內,該公司天然氣銷售業務在主營業務收入中占比分別為89.31%、91.59%和91.98%,天然氣工程安裝服務收入占比分別為10.69%、8.41%和8.02%。
報告期內,浙能燃氣的管道天然氣主要采購自浙能集團。2021年、2022年,浙能燃氣分別進行現金分紅2.31億元、2159.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