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拉普拉斯”,SH:688726)開啟申購,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本次上市,拉普拉斯的發行價為17.58元/股,發行數量為4035.2619萬股股份,預計募資總額約7.13億元,募資凈額約6.25億元。
據貝多財經了解,拉普拉斯于2023年6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科創板上市。本次沖刺上市,拉普拉斯原計劃募資18億元,將用于光伏高端裝備研發生產總部基地項目、半導體及光伏高端設備研發制造基地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以此來看,拉普拉斯最終的募資總額減少了約11億元,按募資凈額計算則縮減約12億元。相比之下,該公司單個項目的擬用募集資金投入金額均為6億元。換句話說,拉普拉斯連一個項目的費用都填不滿。
此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曾在第一輪問詢函中要求拉普拉斯說明“光伏高端裝備研發生產總部基地項目”和“半導體及光伏高端設備研發制造基地項目”的區別,在項目建設內容雷同的情況下說明擬建設兩個募投項目的必要性。
對此,拉普拉斯方面解釋稱,兩個項目擬生產的產品類型均為光伏鍍膜設備及熱制程設備,但在實施主體、實施地點、建設期、占地面積、建筑面積、預計資金投入等方面存在差異。以實施地點為例,一個在深圳市坪山區,另一個則是廣州市黃埔區。
此次沖刺上市,拉普拉斯質量幾何?
一、業績增長迅猛,在手訂單充足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拉普拉斯成立于2016年5月,前身為深圳市拉普拉斯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深圳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為3.65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林佳繼,主要股東包括連城數控(BJ:835368)、林佳繼等。
據招股書介紹,拉普拉斯是一家高效光伏電池片核心工藝設備及解決方案提供商,主營業務為光伏電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熱制程、鍍膜及配套自動化設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并可為客戶提供半導體分立器件設備和配套產品及服務。
其中,拉普拉斯的熱制程設備主要包括硼擴散、磷擴散、氧化及退火設備等,鍍膜設備主要包括LPCVD和PECVD設備等,自動化設備為可以有效提升工藝設備生產效率的配套上下料設備。
相比之下,拉普拉斯的半導體分立器件設備主要包括氧化、退火、鍍膜和釬焊爐設備等一系列產品。拉普拉斯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的配套產品及服務是其根據客戶的需求為銷售的設備適配相應零部件及提供改造服務,屬于客戶對該公司設備產品所產生的延伸需求。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拉普拉斯的營收分別為1.04億元、12.66億元、29.66億元和25.41億元,凈利潤分別為-5711.25萬元、1.19億元、4.22億元和3.55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6550.86萬元、1.08億元、3.59億元和3.17億元。
不難發現,拉普拉斯的業績在過去數年實現了突飛猛進。其中,營收由2021年的約1億元增至2022年的約13億元,并進一步增長至2023年的約億元,2021年至2023年的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435.13%。
截至報告期末,拉普拉斯的在手訂單銷售價值(含發出商品)為112.96億元,發出商品銷售價值為81.66億元。截至同期,該公司的存貨賬面余額為57.03億元,其中發出商品的賬面余額為51.41億元。
二、客戶集中度高,關聯交易頗多
按業務結構來看,拉普拉斯的收入主要由光伏電池片設備。報告期內,該公司的光伏電池片設備收入分別約為9095.43萬元、12.17億元、26.69億元和24.37億元,分別占其主營業務收入的88.83%、96.42%、90.45%和96.26%。
與之對應的是,拉普拉斯的客戶集中度較高。報告期內,該公司的前五大客戶主營業務收入合計占比分別為99.99%、98.67%、93.24%和84.02%,包括隆基綠能、晶科能源、協鑫集成、鈞達股份等。
其中,對晶科能源(SH:688223、NYSE:JKS)的銷售收入分別約為5551.12萬元、6.13億元、8.27億元和6.29億元,占比分別為54.21%、48.55%、28.01%和24.85%。2021年,晶科能源對拉普拉斯的收入占比超過50%。
對此,拉普拉斯在招股書中表示,客戶集中度較高及單一客戶收入占比超過50%可能會導致該公司在商業談判中處于弱勢地位。同時,客戶的自身經營狀況變化也可能對該公司產生較大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晶科能源的控股股東(晶科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也是拉普拉斯的股東。據招股書披露,該公司通過上饒長鑫持有拉普拉斯2.36%的股權。與此同時,拉普拉斯的第五大客戶林洋能源通過全資子公司林洋創投持有拉普拉斯0.26%的股權。
另外,拉普拉斯的第一大股東連城數控于2020年4月投資入股拉普拉斯。截至目前,連城數控對拉普拉斯的持股比例為16.87%。而連城數控實際控制人之一鐘寶申為隆基綠能(SH:601012)董事長,因此隆基綠能和連城數控為該公司的關聯方。
招股書顯示,拉普拉斯向隆基綠能銷售光伏電池片制造需要的鍍膜設備、熱制程設備和自動化設備等。報告期內,隆基綠能對拉普拉斯的收入貢獻占比分別約為45.54%、14.61%、35.79%和32.32%,于2022年晉升為該公司的第一大客戶。
本次上市前,拉普拉斯并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林佳繼。其中,林佳繼直接持股9.50%。同時,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共濟合伙、自強合伙、笛卡爾合伙、傅立葉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號合計持有拉普拉斯23.70%的股權。
根據上述持股情況,林佳繼合計控制拉普拉斯33.20%的表決權,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據招股書披露,林佳繼為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目前,林佳繼為拉普拉斯董事長、總經理。
三、增資價格、估值波動
過去數年,拉普拉斯的股權發生多次轉讓,而增資價格、估值卻出現了明顯的波動。
據招股書,2018年1月,外部股東安托信入股拉普拉斯的價格為38.60元/股。2018年5月,該公司股權由上海淳和轉讓給黃治國(代陳方明、林佳繼持有)價格為5.79元/股,前后兩次股權變動的交易價差顯著。
2020年10月,陳方明向如東睿達轉讓拉普拉斯的股權價格為37.83元/股(按3.08億元估值定價)。同年11月,徐家林等增資入股該公司的價格為30.73元/股(按2.5億元估值低價),增資價格及估值均低于前月股權轉讓水平。
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拉普拉斯說明2018年5月股權轉讓價格顯著低于同年1月股權變動價格的合理性,2020年10月陳方明轉讓公司股權價格較同年次月其他股東增資入股公司價格偏高的合理性,2018年5月與2020年10月股權變動定價是否存在異常等。
拉普拉斯方面稱,2018年5月,拉普拉斯有限(“拉普拉斯”前身)當時尚處于發展前期,銷售給客戶的相關產品未能按期驗收。同時,該公司的客戶拓展及訂單獲取不理想,經營情況未達2018年年初預期。
此外,上海淳和合伙人肖笛家庭以及經營的業務有資金需求,客觀上有回籠資金的需求,因此,2018年5月,各方結合上海淳和初始投資成本(投資總額150萬元)、拉普拉斯有限當時的發展現狀等因素,協商確定按照5.79元/出資額轉讓退出(轉讓價總額705萬元)。
拉普拉斯認為,2018年5月股權轉讓價格顯著低于同年1月股權變動價格主要考慮了上海淳和的初始投資成本、拉普拉斯有限當時發展狀況、轉讓方自身回籠資金等因素,具有合理性,轉讓價格不存在異常,不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2020年1月,陳方明與如東睿達簽署股權轉讓協議,陳方明將其持有的部分拉普拉斯有限股權轉讓予如東睿達,轉讓單價為37.83元/出資額,定價依據系根據公司當時的經營情況、連城數控的投后估值(拉普拉斯有限完成承諾業績后調整的估值)3.08億等協商確定。
拉普拉斯還稱,2020年10月,陳方明股權轉讓的協議簽署時間為2020年1月,定價與當時最近一次增資的投資人連城數控的投后估值(相關投資協議約定的拉普拉斯有限如能完成承諾業績的估值)3.08億元一致,定價公允。
另在2020年7月,拉普拉斯有限與如東恒君、胡中祥等相關股東簽署增資協議時,因拉普拉斯有限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的業務發展未及預期,預計無法完成對連城數控承諾的業績目標。
但拉普拉斯有限當時有股權融資需求,且如東恒君、胡中祥等股東增資時未要求附加股東特殊權利,經各方協商確定,該次增資按投前估值2.5億元定價,低于連城數控增資協議中約定的投后估值及陳方明2020年10月轉讓股權對應的公司估值3.08億元。
拉普拉斯強調,2020年10月陳方明轉讓該公司股權價格較同年次月其他股東增資入股價格偏高主要系因相關股東根據拉普拉斯有限當時發展狀況協商確定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允性,轉讓價格不存在異常,不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