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浙江春暉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春暉能源”)及其保薦人國金證券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因此,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據貝多財經了解,春暉能源于2023年6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原計劃募資6.91億元,將用于高溫高壓節能技改工程、生物質再生能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壓縮空氣集中供應項目、補充流動資金,以及購買辦公樓。
值得一提的是,春暉能源曾多次大額分紅。招股書顯示,春暉能源于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別進行現金分紅3780萬元、1.19億元和6928萬元,其中2021年的分紅金額遠遠超過前一個年度的利潤規模,與2021年相比也不遑多讓。
對于此類行為,前不久發布的“國九條”指出,將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其中強調,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
同時,證監會于今年3月15日公布的《關于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也明確,嚴密關注擬上市企業是否存在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嚴防嚴查,并實行負面清單式管理。
據貝多財經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曾于2023年7月對春暉能源發出問詢函。截至目前,該公司并未提交回復。此外,春暉能源還曾因財務資料超過有效期,而兩次被中止審核。2024年6月,該公司更新提交相關財務資料才恢復審核狀態。
天眼查App信息顯示,春暉能源成立于2004年12月,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是一家以從事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為主的企業。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866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楊言中,股東包括楊言中、春暉集團、新和成、上虞國投等。
據招股書介紹,春暉能源是一家集垃圾、污泥、生物質等固體廢物處置于一體進行可再生資源利用,以熱電聯產方式生產和供應清潔能源的企業,主要服務是垃圾、污泥、生物質等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服務,提供的主要產品是熱力和電力。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春暉能源的營收分別為3.30億元、4.71億元和6.0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68億元、1.34億元和1.66億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6906.41萬元、1.43億元和1.63億元。
按營收結構來看,春暉能源的收入主要來自供熱業務和供電業務。報告期內,春暉能源的供熱業務收入分別為1.87億元、3.19億元和4.48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6.57%、67.67%和74.31%,趨向集中化。
相比之下,春暉能源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來自供電業務的收入分別為7309.87萬元、1.01億元和9987.91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2.16%、21.48%和16.56%,其中2022年略有下降,占比也持續下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春暉能源共有7臺焚燒爐在用和1臺焚燒爐在建,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72MW,鍋爐總額定蒸發量585t/h,對外供熱能力350t/h。同時,能夠實現日處理1000噸垃圾、日處理污泥750噸和年處理生物質30萬噸的固體廢物處置能力。
本次上市前,春暉能源的控股股東為為春暉集團,持有該公司44.5150%的股份。據招股書披露,春暉集團的前身為浙江春暉集團公司,是以紹興市制冷設備廠作為核心企業,合并了上虞市內燃機配件廠、上虞市溫度儀表廠等九家鄉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組建的集體企業。
經批準,浙江春暉集團公司轉制設立春暉集團。春暉能源在招股書中稱,春暉集團系于改制完成后投資設立春暉有限并以貨幣方式向春暉有限出資,其改制過程不影響對春暉能源的出資和業務開展。
據招股書披露,春暉能源的實際控制人為楊言榮、楊言中、楊廣宇、楊晨廣和楊銘添,合計控制春暉能源58.5278%的股份。其中,楊言榮與楊言中系兄弟關系,楊言榮與楊晨廣、楊廣宇系父子關系,楊廣宇與楊銘添系父子關系。
招股書顯示,楊言榮、楊廣宇、楊晨廣與楊銘添通過春暉集團間接持有該公司44.5150%的股份。同時,楊言中直接持股12.4942%,通過上虞春成間接持有該公司1.5186%的股份,合計持有該公司14.0128%股份。
據此,五人持有春暉能源的股權比例為58.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