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納百川”)更新招股書(申報稿),并就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首輪問詢進行了回復。據貝多財經了解,納百川于2023年9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本次沖刺上市,納百川計劃募資8.29億元,將用于納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60萬臺套水冷板生產項目(一期)、納百川(泰順)新能源有限公司泰順生產基地擴產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浙商證券為其保薦機構。
天眼查App顯示,納百川成立于2007年10月,曾用名為納百川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8375.22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榮賢,股東包括陳榮賢、張傳建、溫州納百川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等。
據招股書介紹,納百川從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熱管理、燃油汽車動力系統熱管理及儲能電池熱管理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電池液冷板、電池集成箱體、燃油汽車發動機散熱器、加熱器暖風等。
納百川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是具備提供移動式熱管理(乘用車、運營車)、固定式熱管理(儲能、移動電源)、特殊式熱管理(空中交通、工程機械、船舶)等不同應用場景下的解決方案提供商。
據納百川披露,該公司已與寧德時代合作已久,并于2022年就電池液冷板領域獨家與寧德時代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早前招股書顯示,該公司的產品配套供應特斯拉、蔚來汽車、小鵬汽車、理想汽車、哪吒車、零跑汽車、吉利汽車等汽車品牌。
而在最新招股書中,納百川將“特斯拉”字樣更改為“T公司”。目前,特斯拉已從招股書內消失不見。貝多財經了解到,納百川在此前招股書合計提到“特斯拉”12次,并稱其陸續開發了適用于特斯拉Model 3、Model Y等車型的電池液冷板產品。
在燃油汽車熱管理產品方面,納百川的散熱器產品供應法雷奧、馬勒、NISSENS等汽車熱管理零部件龍頭企業和NRF、AAP、US Motor Works等大型汽車后市場零配件供應商,建立了穩定的銷售體系。
在儲能熱管理系統方面,納百川已成為寧德時代、中創新航、陽光電源等新能源電源設備廠商的供應商。目前,其擁有浙江溫州、安徽馬鞍山、安徽滁州三處生產基地,近18萬平方米生產場地,安徽滁州生產基地仍在開展后續建設,并規劃在四川布局生產基地。
招股書顯示,納百川于2011年啟動動力電池熱管理系統產品立項,2012年至2015年與寧德時代合作共同開發,2015年以來建立并保持了戰略合作關系,2022年在電池液冷板領域獨家與寧德時代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
2015年,納百川的電池液冷板產品得到實車應用驗證,2016年配套上汽大眾國內首款新能源汽車。同年,其成為了國內多家主機廠國內首款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熱管理系統的主要供應商,并完成由燃油汽車熱管理產品向新能源汽車電池熱管理產品的業務轉換。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納百川的收入分別為5.20億元、10.31億元和11.3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4829.20萬元、1.13億元和9825.49萬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3830.34萬元、1.11億元和8925.78萬元。
按產品類型劃分,納百川的收入主要來自電池液冷板、燃油車熱管理部件。報告期內,該公司的電池液冷板收入分別為3.49億元、8.04億元和9.50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9.36%、79.79%和85.34%,為該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
按應用領域來看,納百川的收入主要由動力電池領域貢獻。報告期內,該公司來自動力電池領域的收入分別為3.58億元、8.07億元和8.59億元,分別占其主營業務收入的71.26%、80.07%和77.12%。
納百川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核心技術相關的產品為電池液冷板、發動機散熱器、加熱器暖風和電池箱體。報告期內,該公司核心技術產品產生的收入分別為4.88億元、9.68億元和11.00億元,占比分別為93.84%、93.88%和96.83%。
報告期內,寧德時代一直為納百川的第一大客戶。除向寧德時代直接銷售外,該公司主要客戶中寧德凱利、寧德聚能、浙江敏盛系電池箱體生產企業,其向該公司采購電池液冷板后與電池箱體進行組裝,最終銷往寧德時代。
報告期內,納百川直接銷售及通過電池箱體廠等配件商間接對寧德時代供應產品的營業收入占比分別50.33%、53.73%和48.94%,占比較高。以此來看,該公司對寧德時代構成重大依賴。
納百川在招股書中稱,該情形主要系目前動力電池產業較為集中,且寧德時代常年排名全球第一,市場占有率較高所致。近年來,寧德時代主營業務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促進了該公司生產銷售規模的快速增長。
據貝多財經了解,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計對納百川提出16類問題,涉及行業與技術、創業板定位、歷史沿革與股東、內部控制、股份支付、關聯方與關聯交易、募投項目、客戶與收入、供應商資質與采購集中度等。
關于行業與技術,要求納百川說明其產品與終端汽車動力電池的數量對應關系,電池液冷板單車價值與該公司產品單價存在差異的原因,產品是否定位較低端或僅為電池液冷板組件之一等。
關于創業板定位,要求納百川說明在新車型、新產品研發量產過程中,該公司參與產品設計的參與程度、承擔的工作;結合液冷板等主要產品從研發到量產過程中的技術難點、核心工序,說明自身的核心競爭優勢等。
列示發明專利的名稱、來源及在核心技術、主要產品的應用情況;繼受取得發明專利的具體情況,包括繼受取得交易對方、轉讓價格和定價依據,繼受取得的時間和背景,交易雙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等。
分研發項目類型或方向說明納百川研發投入投向,報告期內已完成研發項目的情況、研發成果及轉化情況,在研項目報告期內的費用支出情況、實施進度、與目前主營業務或主要產品之間的關系,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
關于募投項目,說明水冷板、液冷板是否系同義詞,如是,請統一表述;液冷板與電池箱體的產能轉化、數量對應關系,募投項目資金需求的測算過程、依據及其合理性,募投項目固定資產效率是否符合行業特征。
結合報告期內及期后新增定點項目生產計劃、在手訂單情況等,說明對客戶現有產能安排和新增產能分配規劃,募投項目達產后新增產能是否有足夠的市場空間,是否存在生產場地設備閑置風險、產能過剩風險。
另據招股書,納百川曾與股東張勇存在勞動仲裁事項。張勇向馬鞍山雨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發行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支付工資,并向其開具離職證明。張勇未出席發行上市的股東大會,未積極配合納百川上市工作。
對此,要求納百川說明與張勇發生勞動仲裁事項的背景、最新進展,報告期內張勇承擔的工作、發揮的作用,張勇不在該公司處任職對是否可能導致客戶流失或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納百川、實際控制人是否與張勇存在其他未披露利益安排。
其中,張勇曾請求裁令馬鞍山納百川給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75389元、拖欠工資116127.87元、開具離職證明并承擔仲裁費用。2023年11月,張勇向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經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調節,裁定準許張勇撤回對馬鞍山納百川及納百川的起訴。2024年初,雙方正式簽署和解協議書,張勇配合納百川完成了銀行流水調取以及調查表、承諾函出具等工作。
本次上市前,陳榮賢直接持股24.96%,陳超鵬余直接持股5.18%。同時,陳榮賢和張麗琴通過納百川商業管理間接持股13.21%,通過納百川科技間接持股12.12%,陳榮賢通過鑫澳科技間接持股0.11%。
陳榮賢、張麗琴、陳超鵬余、張傳建、陳榮波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陳榮賢和張麗琴系夫妻關系,陳超鵬余系陳榮賢與張麗琴之子。因此,陳榮賢、張麗琴、陳超鵬余合計持有納百川55.58%的股份,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目前,陳榮賢任納百川董事長、總經理,陳超鵬余為該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