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已對深圳市斯比特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斯比特”)發出第2輪審核問詢函。據貝多財經了解,斯比特于2023年6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創業板上市。
據招股書介紹,斯比特是一家專注于工業級、車規級磁性元件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電源模塊研發、生產與銷售的企業,產品應用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光伏儲能、數據通信等戰略新興產業。
其中,磁性元件是實現電能轉換、電氣隔離與儲能濾波等功能的關鍵零部件。目前,斯比特的磁性元件主要應用于新能源汽車車載OBC充電機和DC/DC轉換器、充電樁充電模塊、光伏逆變器、儲能逆變器以及通信基站電源等。
天眼查信息顯示,斯比特的前身為深圳市斯比特電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7357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夏代力,股東包括夏代力、劉春宣、劉翔、成固平等。
本次沖刺創業板上市,斯比特計劃募資約6.39億元。其中,1.86億元將用于磁性元件智能制造建設項目,1.03億元用于新能源汽車及光儲磁性元件智能制造升級項目,1.99億元用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另外1.5億元補充流動資金。
斯比特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以直銷模式為主,主要客戶均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光伏儲能、數據通信等各領域知名設備/部件供應商,并與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主要客戶包括華為、英搏爾、陽光電源、上能電氣等。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斯比特的收入分別為2.92億元、4.11億元、5.61億元和2.99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33.72萬元、3095.79萬元、6063.06萬元和2928.02萬元,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49.00萬元、3091.20萬元、5789.60萬元和2873.77萬元。
貝多財經了解到,斯比特的收入主要由磁性元件、充電模塊貢獻。報告期內,該公司來自磁性元件的收入分別為2.52億元、3.64億元、4.98億元和2.39億元,分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86.33%、88.72%、89.24%和80.14%。
值得一提的是,斯比特的毛利率穩中有升。報告期內,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0.33%、23.12%、23.93%和23.08%。其中,磁性元件業務的毛利率分別為19.45%、23.66%、25.07%和24.21%,整體呈上漲態勢。
不過,斯比特的充電模塊業務毛利率則有所下降。報告期內,該產品的毛利率分別為25.93%、18.83%、14.43%及18.54%,2020年至2022年呈逐年下降趨勢。斯比特在招股書中稱,主要系公司20kW充電模塊產品國內市場競爭加劇,產品價格下降所致。
而2023年上半年毛利率上升,一方面是斯比的充電模塊產銷規模擴大,同時優化器件采購成本,產品單位成本下降;另一方面是該公司加大在鐵路電源等高毛利應用領域市場的拓展,收入占比提升。
前不久,斯比特回復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首輪問詢,共計17類主要問題,涉及信息披露、技術創新性及研發投入、客戶入股、一致行動協議、毛利率變動的原因、存貨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財務內控的有效性、經營合法合規性等。
關于信息披露,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斯比特說明新能源汽車、風電光伏相關行業補貼政策最新情況,分析前述行業政策變化、光伏行業產能過剩等對其下游需求及該公司的相關影響,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同時,結合行業政策變化、光伏行業產能過剩情況、下游行業需求變化、市場競爭格局、斯比特競爭優劣勢及與主要客戶合作穩定性、最新在手訂單情況等,分析其未來業績是否具備成長性及依據,完善招股書信息披露及風險提示等。
關于客戶入股,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斯比特說明引入客戶入股的背景及原因,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入股價格是否公允,是否構成股份支付及判斷依據,是否存在相應的業績要求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違反原任職單位的規定或約定的情形。
同時,說明成固平入股斯比特后,英搏爾立即加大對其采購規模的原因及合理性;田劍峰是否為其與中興通訊的合作提供商業便利,相關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其與中興通訊、英搏爾業務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等。
招股書顯示,成固平于2022年3月增資入股斯比特,目前持股4.6894%。同時,其也是英搏爾的股東;英搏爾于2021年成為斯比特前五大客戶,2021年、2022年,斯比特對英搏爾的銷售額分別為3151.47萬元、6324.37萬元,銷售占比為7.67%、11.26%。
另外,田劍峰于2022年7月通過員工持股平臺間接持有斯比特股份,現為該公司子公司凌康技術的總經理。同時,據招股書披露,田劍峰還曾在前五大客戶之一的中興通訊任職超過25年。
關于財務內控的有效性,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斯比特說明會計差錯更正的具體原因,截至目前發行人財務內控的有效性;給“股東”發放獎金、并且用現金發放獎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涉及的金額和具體人員,上述人員相關稅款繳納的合規性等。
關于經營合法合規性,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斯比特說明東莞斯比特勞務派遣用工占比情況,是否存在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對勞務派遣員工的結算價格及公允性,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量化測算對其經營業績的影響等。
本次上市前,夏代力直接持有斯比特36.97%的股份,夏代力作為合一興合伙和帕瓦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約定實際支配合一興合伙和帕瓦合伙合計持有斯比特8.78%的股份表決權;劉春宣直接持有斯比特27.59%股份,二人合計控制73.34%的股份表決權。
據招股書披露,夏代力、劉春宣為斯比特創始股東,設立時二人各自持股50%。其中,夏代力任執行董事、總經理,劉春宣任監事、總工程師,二人共同參與公司經營。公司股份改制后,夏代力任斯比特董事長、總經理,劉春宣任董事、副總經理、研發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