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華秋實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風華秋實”)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繼續沖刺港股上市。貝多財經了解到,這是風華秋實自2021年1月至今的第七次遞表。
據招股書介紹,風華秋實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音樂娛樂服務供應商,專注于自主經營的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制業務、演唱會主辦及制作及藝人管理業務,旗下藝人包括鹿晗、黑豹樂隊等15名音樂人和10名練習生。
灼識咨詢報告顯示,按2022年授出音樂版權許可及錄制產生的收入計,風華秋實在400多家音樂唱片公司中排名第14位,市場份額約為0.6%;在總部位于中國的音樂唱片公司中位居第3位,市場份額約為1.5%。
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和2023年前五個月(下稱“報告期”),風華秋實的收入分別為7056.1萬元、8185.8萬元、9484.5萬元和798.3萬元,凈利潤分別為4271.7萬元、3353.3萬元、3104.6萬元和-1654.9萬元。
風華秋實在招股書中稱,該公司主要從事三大業務板塊,其中授出音樂版權及音樂錄制為其主要業務板塊,演唱會主辦及制作和藝人管理則屬于輔助板塊,三個業務分部獨立,各板塊功能又能起到相互促進及加強的作用。
就收入貢獻而言,授出音樂版權及錄制業務是風華秋實的核心。報告期內,風華秋實來自該項業務的收入分別為6876.5萬元、7370.8萬元、9057.2萬元和700.8萬元,分別占總收入的97.5%、90.1%、95.5%和87.8%。
其中,尤以授出音樂版權業務的業績表現最為顯著。報告期內,風華秋實來自授出音樂版權的收入分別為5232.4萬元、6016.0萬元、6078.2萬元和532.5萬元,分別占其總收入的74.2%、73.5%、64.1%和66.7%。
另據招股書披露,2023年前八個月,風華秋實的音樂版權許可及錄制業務收入占比降至6.8%,演唱會主辦及制作業務收入占比則飆升至91.8%。收入構成的變動,主要是該公司旗下藝人鹿晗舉辦了10場演唱會,獲得收入約1.50億元。
報告期內,風華秋實來自藝人鹿晗(鹿晗集團)的收入分別占該公司總收入的21.2%、9.3%、16.2%和15.4%,來自鹿晗集團的毛利分別占該公司總毛利的21.6%、9.6%、22.5%和51.7%。
同時,風華秋實向鹿晗集團支付的采購成本分別占該公司總采購成本的29.5%、16.1%、7.9%和4.8%,占其銷售成本項下的藝人、音樂版權代理及音樂創作人總費用的約60.8%、45.9%、76.3%和19.0%。
不難看出,風華秋實十分依賴鹿晗這一核心藝人。風華秋實亦在招股書中坦言,其業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鹿晗的知名度和聲譽,倘若有任何對鹿晗的知名度產生持續負面影響的事件發生,都將對該公司的經營狀況造成不利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鹿晗與風華秋實的合約將于2024年到期,而風華秋實無法保證屆時鹿晗將繼續與其簽訂合作條約,或者按照該公司認為合理的條約合作。若二者未能續約,將對風華秋實擴展音樂庫造成不利影響。
此外,風華秋實的業績也與其大客戶息息相關。報告期內,風華秋實來自前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占其總收入的93.3%、83.9%、92.0%和79.7%,其中來自第一大客戶X的收入分別占其總收入的約68.1%、38.1%、40.2%和24.2%。
在本次上市前的股權架構中,李輝、唐宇嘯、邊振民、唐海珍、黃楨峰、吳軍分別持有風華秋實20.8%、15.36%、4.80%、4.8%、3.84%、2.40%的股份,并通過ZSFH Limited間接持股28%。
據招股書披露,上述六名股東簽訂一致行動協議,合計持有風華秋實80%的股份,風華秋實創始人、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李輝可全權酌情作出最終決策。另外,三七互娛(002555.SZ)旗下安徽尚趣玩通過創世破曉持股20.00%。
貝多財經發現,風華秋實的頭部藝人鹿晗曾是其子公司東陽飛帆的股東之一。
天眼查信息顯示,鹿晗于2018年擔任東陽弘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東陽弘垣”)的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首次參股持股比例為99.99%,另一位股東為鄒雪昕,持股0.1%。
鹿晗任職期間,東陽弘垣與風華秋實子公司上海風華秋實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風華”)以各出資50%的形式聯合成立了浙江東陽飛帆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東陽飛帆”),主要從事音樂錄制和藝人培訓。
2019年12月,上海風華與當時持有東陽飛帆5%股權的李靜玉簽訂一致行動協議?;诖耍虾oL華在東陽飛帆的股東會議上將行使53.45%的投票權,東陽飛帆被列為風華秋實的附屬公司。
2022年,鹿晗退出東陽弘垣,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高蘇堯,持股99.9%。此后,鹿晗再未與風華秋實存在股權或管理上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