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就重慶登康口腔護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登康口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出具反饋意見。貝多財經了解到,證監會對登康口腔提出的問題分為兩類共21項。
相較于公司名稱,登康口腔更為人所熟知的是該公司旗下產品——冷酸靈牙膏。招股書介紹,登康口腔旗下擁有口腔護理品牌“登康”“冷酸靈”,以及口腔護理品牌“醫研”、“貝樂樂”“萌芽”,主要產品涵蓋牙膏、牙刷、漱口水等口腔清潔護理用品。
2022年6月6日,登康口腔遞交招股書,準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登康口腔在招股書中援引尼爾森2021年線下零售統計數據稱,冷酸靈牙膏市場零售額份額位居行業第四、本土品牌第二,冷酸靈牙刷市場零售額份額位居行業第五、本土品牌第三。
對此,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在招股書中詳細披露所有引用數據的具體來源,并請保薦機構核查引用數據及其來源的權威性,說明數據是否公開、是否專門為編寫本次招股說明書而準備以及發行人是否就獲得此數據支付費用或提供幫助。
證監會強調,請勿使用定制的或付費的報告、一般性網絡文章或非公開資料等缺乏權威性的數據。
整體業績保持增長,溫氏投資斥資5500萬元加碼
招股書顯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登康口腔的營收分別為9.44億元、10.30億元和11.4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6316.30元、9524.03萬元和1.19億元,其中2020年、2021年的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7370.95萬元和9689.34萬元,整體保持增長態勢。
2001年成立至今,登康口腔的股權曾多次發生變更,其中重慶牙膏廠于2004年將1.01億股無償劃轉給輕紡集團持有。2016年4月,機電集團將其持有的登康口腔1.25%的股份無償劃轉至信博投資。
2017年4月,化醫集團將其持有的登康口腔0.63%股份無償劃轉至新天投資。2017年12月,重慶百貨對新世紀百貨進行吸收合并,新世紀百貨完成注銷,新世紀百貨持有的登康口腔0.31%股份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續主體重慶百貨承繼。
2019年6月,信博投資將其持有登康口腔1.25%的股份轉讓給輕紡集團。2019年6月,新天投資將其持有登康口腔0.63%的股份轉讓給輕紡集團。2020年1月,溫氏投資斥資5500萬元認購登康口腔新增股份1045.69萬股,對應的認購價格為5.2597元/股。
2020年7月,由全體核心骨干員工設立的持股平臺本康壹號、本康貳號分別以3320.54萬元、3345.26萬元認購登康口腔新增股份631.32萬股和636.02萬股,對應的認購價格為5.2597元/股。
本次上市前,登康口腔的控股股東為輕紡集團,直接持股79.77%。據介紹,輕紡集團由重慶市國資委控制,重慶市國資委通過輕紡集團間接控制登康口腔79.77%的股份,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貝多財經了解到,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的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即“登康口腔”)律師核查發行人歷史上對外轉讓相關資產是否履行國有資產轉讓所需內外部審批程序,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發行人的類金融和房地產業務是否已清理完畢。
同時,要求說明登康口腔歷次增資及股份轉讓的過程中是否屬于股權激勵事項,是否按股份支付的規定處理,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授予價格,相應的股份支付費用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公允價格對應的股份授予日當年的市盈率和上年的市盈率等。
此外,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補充披露是否具備開展業務所需全部資質、許可,是否均在有效期,以及期滿后續期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是否存在超越許可范圍開展生產經營的情況,并請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核查并發表意見。
招股書顯示,登康口腔在報告期內的產品銷售以經銷模式為主。報告期各期,公司經銷模式收入分別為8.16億元、8.82億元和99.30億元,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6.63%、85.88%和81.61%。
對此,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說明并補充披露發行人對經銷商的管理政策,如返利政策、運輸費用的承擔政策、保證金的繳納比例等;說明發行人對經銷商是否存在財務支持,若存在補充披露具體情況及報告期各期的發生金額等。
成人牙膏貢獻八成收入,銷售費用遠高于研發
據招股書披露,登康口腔的收入主要來自于成人牙膏,均保持增長態勢,并在80%上下波動。在這其中,“冷酸靈”在抗敏感牙膏細分領域的線下零售額市場份額占比持續穩定在60%左右。
相比之下,登康口腔來自成人牙膏的收入則在2020年出現了一定的下滑,但于2021年繼續增長。對此,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說明成人牙刷產品2020年收入下滑,但其他產品當年收入上升的合理性。
同時,要求登康口腔說明并補充披露兒童牙刷單價逐年下滑的原因;說明各類產品收入、單價的變動趨勢是否符合市場現狀;說明不同業務模式、不同產品、不同客戶的銷售定價方式及結算方式區別;補充披露其他業務收入的具體構成。
值得一提的是,登康口腔的銷售費用十分之高。招股書顯示,登康口腔2019至2021年的銷售費用分別為2.76億元、2.66億元和2.7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9.24%、25.8%和24.45%。
同期,登康口腔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030.1萬元、3169.58萬元、3551.80萬元,占營業收入比例為3.21%、3.08%、3.11%。據此計算,登康口腔的銷售費用分別是同期研發費用的9.2倍、8.3倍和7.6倍。
而在登康口腔的銷售費用中,廣告宣傳費和促銷費用占比逐漸增多,在2020年和2021年均超過總銷售費用的一半。報告期內,登康口腔在廣告上分別花費了6394.51萬元、8727.15萬元和4655.49萬元。
對此,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說明廣告宣傳費用的具體構成、主要支付對象,支付對象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往來;說明各項促銷費用的具體支付對象及金額波動的原因,電商費用的具體構成、各期發生金額與相關收入是否匹配等。
此外,證監會要求登康口腔說明研發費用率高于同行業的原因,研發費用是否均具有研發項目支持,各研發項目是否必要,是否存在為滿足取得高薪企業資格而虛增研發費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將成本費用混入研發費用的情形,各項目的研發目的以及對收入的貢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