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微拍堂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下稱“微拍堂”)在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材料,準備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據貝多財經了解,微拍堂成立于2014年,公司全稱為杭州微拍堂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根據介紹,微拍堂是一個文玩電商平臺。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2021年微拍堂平臺促成的文玩交易GMV達到人民幣405億元。微拍堂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數據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是擁有最全文玩品類的專業平臺之一。
以GMV計算,中國文玩電商市場規模從2017年的233億元增長到2021年的1662億元,復合年增長率為63.4%,預期從2022年的1925億元提升至2026年的4341億元,復合年增長率為22.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微拍堂的注冊用戶數目超過7400萬名,注冊商家數目超過33.1萬名。于2021年,活躍買家數目超過390萬名、活躍商家數目超過7.8萬名,訂單總數超過8520萬筆;月均活躍用戶數達到約500萬。
招股書顯示,微拍堂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收入分別為4.73億元、10.70億元和9.78億元,毛利分別為3.40億元、8.14億元和7.52億元,年內利潤(凈利潤)分別為1.37億元、5382.0萬元和1.42億元,波動明顯。
在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下,微拍堂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經調整凈利潤分別為1.88億元、1.42億元和1.93億元,經調整凈利潤率分別為39.7%、13.3%和19.8%;經調整EBITDA分別為1.95億元、1.38億元和2.09億元,整體呈增長態勢。
根據招股書,微拍堂的收入主要分為平臺服務費、線上營銷服務費和其他三個類別。其中,平臺服務費占比最大,由傭金、平臺服務年費構成。貝多財經發現,傭金收入占到微拍堂收入的比例超過50%,且越來越集中,期內占比分別為57.1%、64.0%和63.2%。
據介紹,于當前市場模式下,微拍堂平臺上提供的絕大部份產品均由商家提供,彼等分別負責採購于平臺上銷售的產品。于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平臺上分別有超過10.8萬名、超過11萬名及超過7.8萬名活躍商家提供廣泛類別的產品。
值得關注的是,微拍堂的毛利率處于較高水平。報告期內,微拍堂的毛利率分別為71.9%、76.1%和76.9%,穩中有增。不過,微拍堂的盈利規模卻不高,2019年至2021年的凈利潤率、經調整利潤率以及經調整EBITDA利潤率整體呈下滑態勢。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微拍堂的凈利潤率分別為29.0%、5.0%和14.5%,經調整利潤率分別為39.7%、13.3%和19.8%,經調整EBITDA利潤率分別為41.2%、12.9%和21.4%。而在2020年、2021年,微拍堂的收入增長率分別為126.3%、-8.5%。
分析可知,致使微拍堂利潤空間被壓縮的主要原因是銷售及經銷開支、行政開支大幅增加,尤其是2020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微拍堂的銷售及經銷開支分別為7310.9萬元、5.60億元和3.07億元,占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5.5%、52.3%和31.4%。
另據貝多財經了解,微拍堂曾因存在引人誤解虛假宣傳行為、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行為以及平臺經營者其他違法行為,于2021年7月1日被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35萬元。
罰單顯示,2021年3月,央視財經報道微拍堂平臺內8家商家售假。據了解,央視財經在報道中指出,記者在微拍堂拍到當代畫家、美協會員馬海方、李毅的作品,經鑒定均為贗品。此外,售假的商家還能“堂而皇之”繼續開店,平臺客服則表示“無能為力”。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微拍堂采取利用注冊協議條款免責的方式逃避平臺經營者主體審查責任,并放任平臺內部分經營者利用虛假身份從事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的經營活動,且巡檢制度不完備,相應甄別能力與處理投訴舉報能力與經營活動不匹配。
特別說明的是,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在2021年1月11日對微拍堂進行了行政約談、而至央視曝光時依然未按照約談內容落實相關要求,放任平臺內商家以低價方式吸引消費者購買假冒商品,且同類投訴舉報大量存在。
最終,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微拍堂合計罰款135萬元。而在2020年3月,針對微拍堂平臺內存在15家經營者銷售違法商品一事,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對該公司合計罰沒人民幣45066.9元,并責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