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禾集團(SZ:000732)公告稱,其預計2020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1.7億元至55.2億元,而2019年同期則盈利4.66億元,同比變動-794.8%至-1084.5%。
公告顯示,泰禾集團預計,其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32.63億元至46.1億元。報告期內,泰禾集團營業收入35.17億元至46.52億元,2019年同期為236.2億元。
對于業績變動原因,泰禾集團稱,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結算排期的影響,無集中交付的地產項目,僅有零星項目交付結轉收入,造成收入較2019年同期大幅下降,相應的營業利潤大幅減少。
其次,泰禾集團對部分出現減值跡象的房地產項目適當地計提了存貨減值準備,導致營業利潤減少。同時,2020年度投資收益較2019年度大幅減少。
泰禾集團還稱,結合目前債務重組進程,對已到期尚未還款的借款違約金計提了約為8億元的違約金損失,該損失屬于非經常性損益。多重因素疊加下,致使其出現虧損。
貝多財經了解到,從泰禾集團此前發布的2020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來看,其2020年前三季度的實際虧損超過了其預期。數據顯示,其2020年前三季度的凈利潤為虧損19.73億元。
事實上,因2019年度業績預告與其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泰禾集團及其董事長黃其森、前CFO姜明群、財務總監(CFO)王偉華曾在2020年9月遭到監管處罰。
根據泰禾集團此前公告,其2019年經審計凈利潤為4.66億元,較2019年預計的凈利潤減少3.61億元,差異率為43.62%;較2018年的經審計凈利潤減少20.88億元,同比下降81.74%。
因泰禾集團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且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經營數據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深交所對泰禾集團、黃其森、姜明群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另據了解,泰禾集團曾在發布2020年第三季報時表示,截至10月24日,其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增至487.10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為64.76億元。此外,其還因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而被列為被執行人。
泰禾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黃其森也曾多次收到法院的限制消費令。此外,泰禾集團控股股東前泰禾投資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權,也已被法院司法凍結。換句話說,該部分股權無法轉讓、變更。
不過,泰禾集團曾在2020年12月發布公告稱,已有138億元的債務得到了金融機構的展期。其中,長城資管深圳公司將其120.03億元的債務展期至2023年12月18日,民生銀行將其18億元貸款展期至2022年6月10日。
而泰禾集團的債務重組卻仍未獲得有效進展。2020年7月,泰禾集團控股股東泰禾投資、黃其森與萬科全資子公司、海南萬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協議,萬科方面擬收購泰禾集團19.9%股份,報價為24.26億元。
債務重組需要滿足先決條件,即泰禾集團制定債務重組方案并與債權人達成一致,債務重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復正常經營,能支持公司可持續經營,并且該債務重組方案的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資和萬科方面的一致認可。
雙方約定,若約定全部條件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獲得滿足且未獲得萬科方面豁免,萬科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泰禾集團曾在2020年9月29日公告稱,部分條款尚未完全滿足,但萬科目前無意單方面終止協議。
截至目前,泰禾集團與萬科方面的債務重組尚無任何進展。此前,泰禾集團在回復深交所問詢時稱,其債務重組方案正在與各方確定中,萬科團隊及萬科聘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團隊對公司開展的盡職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截至2021年1月29日A股收盤,泰禾集團報2.67元/股,跌幅為2.55%,總市值為66.45億元。據了解,泰禾集團的股價在盤中創造了歷史新低2.65元,較2018年3月的21.3元跌87.56%。